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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煤矸石处置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0  作者: 华体会体育彩票

  《合阳县煤矸石处置利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2024年4月17日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省第三轮生态环境督察工作,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省生态环境厅驻渭南督察局对我县煤矸石处置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为全面落实督察反馈意见,扎实做好督察问题整改,推动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省生态环境厅驻渭南督察局来合督察期间,共对我县合阳县秦晋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政煤矿、陕西澄合合阳煤炭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煤炭企业和合阳县昊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南蔡厂和山阳厂)、陕西兴惠通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渭南秦旺前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合阳县鑫源建材有限公司共5家煤矸石综合利用公司进行了现场督察检查,调阅了11家企业的立项、用地、环保等手续资料及生产台账、用电票据、煤矸石处置利用台账等。共反馈了六方面问题: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煤炭企业煤矸石管理不到位,台账记录不规范,煤矸石去向及综合利用监管缺失;三是不能严格执行落后产能、落后设备淘汰政策,环境污染严重;四是县域内主要煤炭运输公路及两侧农田煤粉尘污染严重;五是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无拉运入库和生产台账,管理不规范,治污设施还需逐步加强;六是县域内存在多处煤矸石堆场,无任何手续,无任何防治措施,环境污染严重,“散乱污”取缔不彻底。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环保督察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加快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坚决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力配合做好中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整治,进一步推进全县6家煤炭公司实现对煤矸石的规范化管理,提升5家煤矸石利用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和处置利用效率,完全解决煤矸石非法堆存、运输和处置利用问题,控制和减少煤粉尘对环境造成污染,全方面提升全县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切实有效提高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和优良天数。

  (一)加强煤炭行业煤矸石监管工作。负责监督煤炭企业做好煤矸石综合处置利用的规范化管理,督促煤炭企业严格落实煤矸石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到有监控、有计量、有台账,有专人管理,煤矸石利用可追溯、可查询。严查煤矸石非法拉运、处置,监管不到位行为。同时也加强煤炭企业运煤、运煤矸石车辆的出厂管理,运输车辆出厂一定要进行冲洗和覆盖,并做好冲洗台账记录。(责任单位:煤炭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二)严格落实落后产能设备淘汰。加大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产能和设施设备监管,组织对合阳县昊宇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渭南秦旺前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合阳县鑫源建材有限公司洗煤生产设备做技术鉴定,鉴定确属落后产能设备的,严格按要求限期强制淘汰。同时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督促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工信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分公司、王村镇、甘井镇)

  (三)全面取缔“散乱污”煤矸石堆场。工信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全县“散乱污”煤矸石堆场的排查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制定取缔整治方案,并按要求完成取缔。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对县域内各煤矸石堆场非法占地情况做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对非法使用土地堆放煤矸石的行为严肃处理,并限期督办整改。王村镇、和家庄镇、甘井镇及各相关镇街要夯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非法煤矸石堆场整治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工信局、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

  (四)加强县域运煤专线执法检查。切实加大县域内道路和运煤专线的运输车辆执法检查,重点加强运煤、运煤矸石车辆上路执法检查力度,杜绝运煤、运煤矸石车辆跑、冒、滴、撒,严查运输车辆不冲洗、冒顶不覆盖上路行为,彻底解决县域内道路及运煤专线煤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

  (五)加大煤炭行业治污设施执法检查。切实加大6家煤炭企业、5家煤矸石综合利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对建设项目环评执行情况、环保治污设施运转情况做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期督促整改、并定期督办约谈,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合阳分局 配合单位:公安局、工信局、煤炭事务中心、电力分公司、各镇街)

  (一)部署阶段(4月29日至5月15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对我县煤矸石处置利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至6月20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资金、落实人员、强化措施,按期推进整治工作完成一家、验收一家、销号一家。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整治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和验收申请。县政府成立督查验收组对各镇街、各部门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做全面督查验收。

  (一)提高政治站位。为全力配合省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市督察局对我县煤矸石进行了专项督察,明确了督察的方向和重点。各镇街、各部门要坚持把抓好煤矸石专项整治作为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美生活环境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扛起生态保护责任,真正把“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力推进整治。各镇街、各部门要组织对本辖区、所属行业特别是重要区域的煤矸石非法堆放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市督察局发现反馈的,要严格落实“一点一策”,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按期完成。

  (三)严格执法检查。各镇街、各部门要逐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大煤矸石处置利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协调、整合部门力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规范一批,逐步推动全县煤矸石专项整治走向深入,切实增强各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明确时限,落实专人,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于5月9日前报送各自整治工作方案和负责人员信息,6月2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各问题点位销号清单及前后整改照片。(联系人:王琮琪,邮箱:)

  (五)加大考核问责。县考核事务中心将问题整改成效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作为季度讲评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对整改滞后或整改成效不明显的,由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并且开展专项督查,视情况予以通报、约谈。在整改过程中,发现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以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由纪委监委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责问责。